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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病毒携带者办理健康证被拒”引发诉讼
发布日期:2009-12-04 00:00:00

北京市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近日因申请办理健康证被拒,将北京市卫生局和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告上法庭。11月24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据悉,这是北京市首例乙肝病毒携带者为办理健康证提起的诉讼。

  原告廖某在起诉书中称,今年9月,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体检查出携带乙肝病毒为由,拒绝为他办理相关健康证。廖某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力争,但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接到上级部门的文件,明确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办理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而且,自动生成健康证的信息网络系统还没有调整,无法出证。随后,廖某拨打北京市公共卫生咨询电话“12320”咨询,得到的答复仍是不能办理。

  廖某认为,拒绝为其办理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负有监管职责的北京市卫生局构成行政行为违法,要求法院确认二者的行为违法,并为他办理健康证。

  据了解,卫生部上个月已表示,法律、法规没有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在食品从业人员专项健康体检中不宜再设定乙型病毒性肝炎有关体检项目。目前,卫生部有关司局正在按照相关工作程序制定指导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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